(B类)
淄文旅发〔2023〕72号 签发人:宋爱香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
第1302370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淄博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为“和美乡村”建设赋能蓄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文化和旅游局聚焦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发展乡村旅游,推动“和美乡村”建设。
一、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方面
传统村落中包含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如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和淄川区太河镇上端士村内分别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李家疃古建筑群和上端士民居建筑群。围绕这些传统村落保护,我们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划定了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了文物保护标志碑,并落实“文物长”制的有关要求,确定了文物巡护员来进行日常的巡护。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市级设立文保专项资金,督促各区县政府设立相应的区县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投入市级文物保护资金216.76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保护,使得传统村落的保护有稳定的资金支持。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文化遗产日”等节日或举行媒体行等活动,宣传我市悠久的历史文化,并介绍文物保护相关知识,提升传统村落关注度。
二、传统村落发展乡村旅游方面
(一)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做好政策扶持。一是将乡村旅游发展纳入《淄博市精品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编制范围,将齐长城沿线的特色古村落纳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范畴,推动乡村旅游连片发展和提档升级。二是连续6年每年遴选10个左右的村镇设计制作标识导视牌系统,优化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以沂源朱家户片区、淄川太河片区为试点,聘请专家团队进行“一对一”辅导,指导片区从旅游商品开发、从业人员培训、民宿管理提升等方面提档升级。
(二)培育乡村旅游行业领头雁,发挥带动作用。明确市场定位,遵循开发规律,策划推出了一批乡村文化游、生态游、采摘游、体验游、研学游等产品,同时发展特色民宿、养生山吧、休闲农庄、山水人家、艺术村落等类型业态,实现乡村旅游与城市旅游错位发展、与传统景区差异开发。博山区中郝峪村利用闲置资源开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提高了农民收入,“郝峪模式”输出全国,入选“全球旅游减贫案例”;淄川区牛记庵村大力发展民宿,在修复保护原住村民房屋的基础上,让民宿风格和自然相结合,形成高端精品民宿带动周边发展模式;高青县蓑衣樊村作为黄河流域村庄的唯一代表被人民日报“大江大河这十年,蹲点村庄看巨变”专题活动以“家住黄河边,吃上乡村旅游饭”整版报道;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我的美丽乡村》节目播出《黄河明珠蓑衣樊村》,报道了蓑衣樊村发展乡村旅游走上生态富民之路,助力乡村振兴的案例;沂源县龙子峪村通过艺术手段使村居环境与文化、艺术融为一体,走出了一条“艺术活化乡村”的乡村振兴之路。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夏金山,联系电话:230686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