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4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6 17:03:25 浏览次数: 来源: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功能区有关部门:

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上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并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核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3.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1.2024年淄博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文旅发〔2022〕20号)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查询。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要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

(一)申报要求

1.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浏览器访问地址: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申报人实名注册成功后可进行填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2.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方式,由呈报单位安排专人直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职称办公室,不得通过申报评审系统上传,违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职责。

3.2023年度评审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成果,2024年度不予受理。

(二)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由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报送要求

职称评审材料系统审核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系统数据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申报人在纸质材料“诚信承诺书”的“承诺人”处亲笔签名;系统数据修改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由呈报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时间为10月18日前,报送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5号五楼会议室512房间。

(注意: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上传时命名格式为“能力业绩条件/学术业绩条件第几项+成果名称”)

职称申报评审收费严格按《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0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60元。

联系电话:0533—2284876,联系方式: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事科。

四、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政策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附件:1.职称申报明白纸.pdf
                 2.系统申报注意事项.docx
                 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
                 4.山东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pdf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