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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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87210/2022-532603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12-2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目标任务
深度挖掘淄博文化特色,不断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健全完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保护名录体系,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存续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结构更加合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体系更加完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合理开发利用。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构成。总体要求中,强调了建立完善健全的保护传承制度和完备的保护传承体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环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融入当代生活、体现当代价值;主要任务部分是通知的核心内容,从系统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整体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全面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三个重要部分,提出了12方面工作任务。其中,在系统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部分,提出了调查记录、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区域性整体保护、传承体验设施、非遗研究等6方面工作任务;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机构队伍建设等措施。
通过《通知》的实施,能够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高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和扶持,更好的巩固和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提升保护能力和水平,开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的新局面,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合理开发利用。
四、涉及范围
全市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传承者、志愿者等。
五、关键词诠释
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六、执行时间
自2022年12月19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