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
淄文旅发〔2024〕47号 签发人:宋爱香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
第2024099号建议的答复
李志红、齐颖颖、张文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申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历史文化名城创建是记录城市发展年轮、润泽当代与后世的重大系统工程,也是淄博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淄博市是齐国故都,拥有悠久的文明史,厚重的建城史以及形态多样的历史人文资源,1989年被省政府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临淄区于1994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立足职能,积极整理、保护、挖掘我市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找准我市文化定位,积极塑造地方文化特色。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保护第一,加强文物资源系统性动态化监管。我市先后完成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古籍普查、工业遗址普查等普查工作,开展了碑刻石刻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及数字化系统录入,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也已全面进入实地调查阶段,将进一步形成比较完整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础信息数据库。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不可移动文物基本信息纳入淄博市智慧文物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进行动态化更新。近年来,我局配合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在城市建设中,特别是改扩建过程中,对列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化遗产坚持“在保护中修缮,在修缮中保护”。组织临淄墓群安防工程等16个项目积极申报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推动石氏庄园等11个项目列入了2024年度省级文物保护项目计划。对44个濒危市级文保项目投入445万元进行了及时修缮保护。
(二)创新机制,加强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以文物长制为抓手,依托市、县、镇、村、文物保护员等五级文物保护体系,加强全市文物日常巡护。研发了“淄博市智慧文物管理系统”,制定不可移动文物“一点一策”差异化巡护方案,并配置1189名巡护员,全市文物月平均巡护率达到了90%以上,文物安全防范能力大幅度提升。 同时,大力实施考古前置改革。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淄博市土地考古前置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完成全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工作,将我市全域划分出一级、二级、三级文物分布区域,采取不同的考古方式,推进“先考古、后出让”制度落地落实,文物保护和城市发展同频共振,一批地下文物遗迹得以充分保护。
(三)合理利用,加强文物活化传承。中国传统建筑文化有着丰厚的历史蕴涵,是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更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我局积极倡导文物活化利用,申报文物建筑活化利用优秀案例,树立典型,推动文物古建焕新。蒲松龄故居历史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评选为2022年度山东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案例,王渔洋故居活化利用项目获得2023年度山东省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十佳案例,高青人民剧场活化利用项目获得优秀案例,越来越多历史建筑“活”起来,不断助力城市功能提升,融入市民日常生活。为让考古遗址“活”在当代,出土文物拂去尘埃,沧桑古建筑焕发光彩,我局推进文物串珠成链,规划建设了特色鲜明的文物主题游径,文物资源融入“大文旅”发展格局。2024年4月,我市在全省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推出“博览齐迹—稷下寻踪”“博览齐迹—琉光陶韵”2条文物主题游径。
二、下一步打算
结合你们的建议,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着力从以下方面继续配合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申请。
一是以淄博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系统梳理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信息、保存现状等,更新完善文物档案,建立我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
二是全面加强文物资源保护性开发及活化利用。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创意、新模式,推进文物与旅游、非遗有机结合,让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中,更多古韵与今风交相辉映。
三是全面加强工业遗址考古发掘和研究阐释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业遗产基本资料和“四有”工作,扎实配合推进工业遗产分级定级;鼓励专业人才、专业机构高校等加强对工业遗产的研究,挖掘历史价值,发表专业著作,开展专项调查。
四是坚持文物宣传教育常态化。广泛开展文物和历史名城保护宣传活动,推出更多高品质文物保护主题宣传作品,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文物、留住城市历史文化根脉的浓厚氛围。
感谢你们对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刘禄禄,联系电话:217329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