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淄文旅办发〔2020〕13号 签发人:周茂松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202014号建议的答复
王利民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培强民族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编制乡村旅游规划
市文化和旅游局引导区县文旅部门编制实施《淄博市乡村旅游提升规划》,引领全市乡村旅游向集约化、生态化和品质化发展。积极组织编制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并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和文化、体育、交通、农业、林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找准乡村旅游下一阶段的发展定位和方向,突出地域资源特色,研究市场需求,规划布局多样化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在制定出台特色小镇发展的扶持政策方面,由于特色小镇的主管部门是住房城乡建设局,我们对特色小镇没有专门的扶持政策,但我们会配合好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
二、加强乡村旅游创建示范引导
各区县旅游和相关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选择一批乡村旅游资源禀赋高、基础条件好、市场需求旺、资金和人才有保障、具有一定开发规模的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精品文旅小镇、精品旅游特色村。鼓励乡村旅游景区(点)创建国家A级景区,鼓励乡村旅游发展较快的区县和乡镇创建全域旅游区县、镇。建议金岭镇参照《山东省精品文化旅游小镇评定标准》及《山东省精品旅游特色村评定标准》,积极与临淄区文化旅游部门对接,争创省级精品文化旅游小镇、精品旅游特色村。
三、开展好相关推介活动、搞好人才培训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每年都会组织针对性的各类旅游推介会,建议各相关单位可根据推介会内容选择外出推介。
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分级、分批、分类培训乡村旅游管理、营销队伍和从业人员。市文化旅游局将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工作计划,通过送教上门、办培训班、组织考察学习等方式,重点开展对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经营户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实施“乡村旅游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通过与专业院校定向培养、合作办学的形式,多层次开发乡村旅游人力资源,全面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知识素养和实务技能。在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建设乡村旅游培训基地,提供学习、考察和交流机会,重点对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乡村工艺传承人、旅游商品研发人才等进行乡村旅游项目策划和开发、景区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培养一支业务精良的乡村旅游管理型、经营型人才队伍。相关单位有意向发展可向区县旅游部门申请学习名额。
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积极开展“请进来”活动,利用我市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吸引更多的外来资本发展我市文化旅游资源。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荐相关投资考察商到金岭进行考察。
五、打造文旅夜间经济聚集区
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推进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对各级提报的夜间经济试点街区提出建设性意见,目前全市分两批公布了华润淄博万象汇商圈、尚美第三城、水晶街等夜间经济试点街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尽快推进以亮化提升、优化交通、完善配套为主体的保障工作,重点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时尚消费活跃、消费集聚效应显著、文化氛围浓厚、品牌知名度较高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金岭镇当地政府,通过实施重点扶持、集聚打造、培植样板,加快扶持发展夜间文旅新业态、新动能,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繁荣发展夜间文旅经济,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夜间经济品牌。
最后,衷心感谢您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对我市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给予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支持与指导。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8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联系人:成龙,联系电话:2181742)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