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旅游景区质量管理,提升旅游景区品质,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与《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根据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年度复核情况,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对留仙谷景区给予取消国家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处理。
现予公告。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