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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暨淄博市2017年文化惠民消费季宣传方案

发布日期:2017-09-12 14:26:1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关于文化消费季宣传工作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暨淄博市2017年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于2017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全市全面启动实施。为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享受文化,品味生活”总主题,突出“荟文化,惠生活”年度主题,大力宣传文化惠民消费季通过构建“六大板块支撑、线上线下联动,区县协同推进”的文化活动体系,实现全民共同参与,共享文化资源,共品文化盛宴;大力宣传文化消费,积极引导文化消费,促进文化供给,拉动文化需求,推介文化消费品牌,释放文化消费潜力,培育转型升级新动能。

二、宣传重点

1、消费知识宣传。解读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暨淄博市2017年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的主题和理念,推介国外、省外、市外开展文化消费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消费模式和成效影响。

2、消费信息宣传。宣传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暨淄博市2017年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推出的艺术精品欣赏、新兴时尚采撷、文化旅游揽胜、传统工艺体验、数字文化畅享、人文素养提升“六大板块”系列活动。宣传各类文化消费产品和服务,宣传新兴文化业态和文化企业,让广大民众及时全面了解文化消费信息。

3、消费政策宣传。宣传政府投入引导资金,撬动全社会文化消费的惠民、惠企、惠文政策,宣传推介省里“一卡”“一券”“一平台”运行机制和淄博消费评价兑换消费券、直接领取专用消费券的消费模式,介绍文化企业加盟消费季、公众免费领取和使用卡券的途径、渠道、程序。

4、品牌典型宣传。宣传推介一批舞台艺术精品、文化创意设计、文化旅游线路、传统工艺品牌、数字文化新秀、文化创意集市、优秀新书名著。宣传在文化惠民消费季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先进单位和个人,介绍他们的先进做法和创新举措。

5、成果成效宣传。总结宣传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暨淄博市2017年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集中展示全市扩大文化消费及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盛况,突显扩大文化消费季对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发挥的带动作用。倡导引领健康消费时尚,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文化消费的浓厚氛围,让文化消费成为自觉。

三、宣传形式

1、新闻宣传。在市内新闻媒体统一开设“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相约文化消费”专栏,淄博日报、淄博晚报、淄博电视台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主要宣传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的主题、目标、内容、参与方式、招商政策,文化消费的亮点看点,知名企业及重点项目,活动期间举办的有关论坛、文化活动和各种群众文化活动等。积极向省及以上各新闻媒体平台提供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暨淄博市2017年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情况,宣传推介淄博文化惠民消费的成果。

2、新媒体宣传。在有关官方网站设立文化惠民消费季专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共帐号、文化云等新媒体发布文化消费活动信息和展会信息,积极扩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3、社会宣传。加强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暨淄博市2017年文化惠民消费季社会宣传力度,在高速公路、车站及交通干道设置公益广告牌,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主要街道灯杆、阅报栏、户外电子大屏、公交车体、候车亭、出租车LED显示屏及重要公共场所投入户外广告宣传。

四、宣传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5日—7月31日)

组织召开“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暨淄博市2017年文化惠民消费季”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推动文化消费的背景、意义,淄博争创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情况,消费季主要活动安排、淄博推动文化消费优势、采取措施、重要意义、实现目标等。请淄博日报、淄博晚报、淄博电视台、淄博广播电台、省驻淄新闻媒体、新媒体等集中宣传文化消费相关知识的活动内容等。

在淄博晚报、淄博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报道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暨淄博市2017年文化惠民消费季启动情况,播放扩大文化消费暨文化惠民公益宣传片。

尽快拟出内容新颖的宣传标语,在全市所有公共文化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剧院、文化站、文化大院、电影院、书店、文体场所、文化用品商店、文化旅游景点),悬挂宣传标语和电子屏幕等,突出山东文化消费季活动标识。

(二)集中宣传阶段(8月1日—10月20日)

1、8月份

保持各类媒体对文化消费的持续宣传力度,围绕各类特色消费活动进行宣传。

确定有关区县在高速公路、车站及交通干道沿线、文化旅游景点、公共交通等重要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在户外LED电子屏播放公益宣传片。

开展“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文化消费大家谈”专访活动,重点采访消费者、文化企业商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重点宣传六大板块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做好宣传设计,发动全社会进行评选,向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及时宣传推介活动成果。

组织设计以文化消费为主题的摄影活动、书画展览、歌咏比赛、文艺演出、读书征文等,吸引公众参与,营造浓厚的文化消费宣传氛围,让文化消费深入人心。

2、9月份

将文化消费季活动植入齐文化节,结合齐文化节活动,组织省、市主流媒体开展集中采访、官方摄影行活动,集中推出系列文化消费宣传报道。

3、10月份

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结宣传文化消费季活动成果。

(三)后期宣传(10月20日以后)

报道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暨淄博市2017年文化惠民消费季成果,宣传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的积极影响和社会反响。总结活动成果,为进一步促进文化消费垫定良好基础。

五、报道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策划。举办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暨淄博市2017年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是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二届三次会议精神,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动文化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文化名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市组委会设立宣传组,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全面充分地报道文化惠民消费季的重大活动、重要成果,在重要时段、版面推出一批有分量、有深度的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把握导向,正确引导。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惠民利民的文化政策、健康向上的文化理念、规范有序的文化环境、形态多样的文化业态,让文化消费深入人心,惠及大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享文化盛宴。

3、融媒报道,贴近群众。要紧密结合活动开展情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充分利用图表、动漫、微视频、H5页面等形式,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融媒体报道产品,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

4、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组委会宣传组负责提供新闻素材、新闻线索,指导各区县配合做好记者采访的协调、沟通、服务工作。各区县宣传部要认真组织协调所属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活动结束后,市组委会将适时开展淄博市2017年文化惠民消费季好新闻评选活动,对获奖稿件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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