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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快推进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6-01 10:04:4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方案有关内容摘编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东方圣地、仙境海岸、平安泰山、泉城济南、齐国故都、鲁风运河、水浒故里、黄河入海、亲情沂蒙、鸢都龙城等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以下简称“十大品牌”)要求,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强化区域合作,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旅游目的地建设为核心,以资源整合、文旅融合为路径,以市、县(市、区)为责任主体,坚持推进全域旅游、生态旅游、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统一,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统筹推进十大品牌建设。
      (二)基本要求。突出文化的引领作用,整合文化资源,凝练文化特色,展示文化魅力,增强品牌的文化内涵和独有特质。品牌的核心吸引力突出,核心区域文化资源集中,核心旅游产品知名度高,对品牌具有显著支撑作用,对周边具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符合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旅游环境良好,游客举止文明,居民热情好客,游客与居民和谐共处。
      (三)发展目标。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整合全省最具特色和代表性的文化资源,将十大品牌建设成为继“好客山东”之后,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集群,构建全国文化旅游发展新高地。争取在2017年完成东方圣地、平安泰山、泉城济南、齐国故都、鸢都龙城品牌建设规划,有2-3个旅游目的地基本完成品牌体系构建,在国内外形成较高知名度和吸引力;到“十三五”末,十大品牌形象基本确立,目的地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环境优良,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在国内外消费者中有较高知名度和忠诚度。
      二、十大品牌主要内容
      (一)东方圣地。该品牌重点依托济宁市相关旅游资源,以文化朝圣、国学研修、历史体验为主要内容,构建东方文化旅游圣地,打造国际研学朝圣旅游目的地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观光体验胜地。
      (二)仙境海岸。该品牌重点依托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市相关旅游资源,深度挖掘、全面展示山东半岛独有的海洋文化,彰显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学理念,提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陆地海洋空间一体,展示山东人的祖先耕海牧渔的突出成就,依托仙境风光、体验海洋文化,以仙境海岸为引领,突出各城市个性品牌,打造中国道家养生、东方海洋文化体验、滨海休闲度假文化旅游目的地。
      (三)平安泰山。该品牌重点依托泰安、莱芜等市相关旅游资源,以大泰山旅游圈为主要地域,营造“五岳独尊、天地泰和”的文化空间体系,深度体验中国古代“人地共生、共存共荣”的自然理念,以及泰山文化会当凌绝顶的攀登意志、重如泰山的价值取向、呼吸天地的博大胸怀、滋润万物的无私奉献、国泰民安的美好希冀,打造中华祈福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化山岳休闲度假养生康体旅游综合体。
      (四)泉城济南。该品牌重点依托济南市相关旅游资源,以济南泉水景观、泉水文化和古泉城为核心资源,以泉城济南为主体,打造完整的城市旅游目的地,慢游泉城、深游泉水,再现“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城市生活,展示“济南名士多”的文化底蕴,体现“潇洒似江南”的城市气质,营造“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的城市风貌,打造中国泉文化休闲体验旅游目的地和国际休闲城市。
      (五)齐国故都。该品牌重点依托淄博、莱芜等市相关旅游资源,以齐长城、齐国历史博物馆、足球博物馆、蒲松龄故居、周村古商城等先秦齐国文化和相关文化遗产为核心资源,以淄博市为核心区域,以齐长城为轴线,传承齐文化开放、包容、创新、重商、务实、法治的精神,建设齐文化传承发展创新示范区。
      (六)鲁风运河。该品牌重点依托枣庄、济宁、泰安、聊城、德州等市相关旅游资源,深度挖掘山东运河沿线丰厚的历史文化和浓郁的民俗风情,以“诚信、仁义、包容、开放”的齐鲁运河文化内涵为核心价值,构建西部隆起带上的特色文化带、人工运河水生态景观带、运河新经济带,以运河山东段主要节点为依托,形成具有国际示范意义的历史文化遗产廊道。
      (七)水浒故里。该品牌重点依托菏泽、济宁、泰安、聊城等市相关旅游资源,以郓城、梁山、东平、阳谷等水浒故事主要发生地为主体,以体现水浒精神的“忠、义、侠、武”等文化特色,系统挖掘水浒文化内涵,全面整合水浒文化资源,构建富有竞争力的旅游区域联合体、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学名著旅游产品群,建立具有广泛关联性的水浒产业体系,打造中国水浒文化(忠、义、侠、武)体验文化旅游目的地。
      (八)黄河入海。该品牌重点依托东营、滨州、淄博、德州、济南、聊城、泰安、济宁、菏泽等市黄河沿线旅游资源,以山东段黄河沿岸特别是东营黄河入海口河海交融的震撼场景和自然生态为核心,突出黄河口河海交汇、陆海交融的独特魅力,挖掘黄河文化开放、奉献的精神品质,以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依托,融入生态文化、屯垦文化、兵学文化、民俗文化等,打造中国黄河口文化观光体验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级河口生态旅游基地。
      (九)亲情沂蒙。该品牌重点依托临沂、枣庄、淄博、潍坊、莱芜等市相关旅游资源,突出沂蒙红色文化,弘扬沂蒙精神,构建“红色沂蒙”“绿色沂蒙”和“智慧沂蒙”三大优势,挖掘沂蒙及周边国内外知名红色旅游资源,结合革命故地山水风光和特色民俗文化,构建齐鲁红色旅游品牌,打造红色文化体验、绿色生态休闲的旅游目的地。
      (十)鸢都龙城。该品牌重点依托潍坊市相关旅游资源,突出世界风筝之都和诸城、昌乐、临朐的珍贵地质资源优势,充分挖掘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民俗文化特色,展示“世界恐龙化石宝库”的地质奇观、昌乐古代火山群和蓝宝石之乡的独特魅力、山旺新生代化石地层的神秘景观,体现潍坊的艺术瑰宝和浓郁风情,揭示地球演化的历史和生物进化的奥秘,打造融合旅游、科普、修学、娱乐、体验、度假为一体的国内外著名民俗文化、地质奇观旅游目的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以《山东省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制定十大品牌规划,其中区位跨市域的品牌规划由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单一城市的品牌规划由品牌所在市负责,2017年年底前完成。各市要将十大品牌发展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重大基础设施规划、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文物保护规划相衔接,集中力量推动十大品牌建设。
      (二)加强宣传营销。坚持形象宣传与产品营销相结合,联合推介、捆绑营销。省旅游发展委负责编制全省旅游整体营销方案,明确十大品牌与产品市场定位,确定营销目标、营销内容、营销渠道、营销策略。坚持“好客山东”与“十大品牌”宣传相结合,形成宣传重点集中、多方力量叠加的营销机制。
      (三)强化项目支撑。按照超前性、国际化、规模化的要求,精心规划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国内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品牌支撑项目。跨市的品牌确定3-5个骨干项目,单一城市品牌确定1-2个骨干项目,各市要组织专家对骨干项目进行论证,争取纳入市重点项目范围和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加大项目招商力度,面向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和旅游知名品牌企业广泛推介招商。鼓励利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旅游设施配套项目。
      (四)提升公共服务。加快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和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机场、车站、码头与主要景区公路交通的无缝对接。加强公路两侧绿化以及国家步道、驿站、营地等设施建设,构建风景廊道。目的地中心城市要建设具有休闲功能的城市绿道网络体系,打造旅游特色街区和旅游社区。推进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建设,十大品牌目的地旅游交通标识体系标准统一、标识准确,设置规范、科学合理。旅游厕所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达到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
      (五)优化市场环境。以贯彻新修订的《山东省旅游条例》为契机,突出社会安全和环境卫生,全面整治机场、车站、码头、重要商业区等旅游集散地卫生环境,有效解决城乡卫生状况差、小商小贩乱设摊点、出租车(三轮车、自行车)乱停乱放以及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广告等问题。推进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实现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亲情化和全域化,建设友好型旅游环境。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旅游案件查办、旅游投诉受理等综合管理机制,统筹十大品牌目的地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对重大案件实行督办问责制度。健全旅游诚信体系和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六)强化政策支持。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乡村旅游发展资金、各项旅游基金,以及“两区一圈一带”战略推进资金切块部分、各类文化发展基金等,重点倾斜用于十大品牌建设。市、县(市、区)要相应加大十大品牌的建设和营销资金投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支持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十大品牌骨干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十大品牌建设工作突出的市、县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改革先行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基地和5A级旅游景区等。
      (七)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估标准、评估机制和评估办法,每年对各市十大品牌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没有纳入十大品牌的市或品牌较弱的市可策划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条件成熟的新项目可纳入十大品牌体系建设。各市在十大品牌框架内,可以打造相应的子品牌。
      (八)建立推进机制。各市要建立十大品牌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政府主导、政企联合、社会参与、强力推进的建设格局,制定品牌建设推进计划和方案,明确品牌名称和形象。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推动旅行社、旅游景区、饭店、餐馆、旅游投资企业,积极参与十大品牌建设、管理、服务与营销。
      (九)明确职责分工。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十大品牌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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