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文管所履行职责依法追缴出土文物 | ||||
|
||||
近日,周村区文物管理所接到群众举报,在修路施工中南郊镇韩家窝村出土部分文物。周村区文物管理所会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民警立即前往了解情况,及时追缴回国家文物。 今年5月初,淄河大道修路过程中,韩氏家族墓地一座墓中出土部分文物,被韩氏后人集中保存,区文物管理所得知消息后,立即上门向群众宣讲文物法规,动员保管文物的韩氏族人上交文物。5月10日,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民警一起,以文物安全防范联合办公室名义再次上门动员,宣讲国家文物政策,并请村党支部书记一起做工作,韩氏族人了解国家文物有关政策后,主动上交了出土文物,主要包括“日月水火”套章一套3枚、锡壶、锡盘、印章、砚台、铜扣、鱼骨耳坠等共计21件。 此次联合行动是周村区公安、文物部门建立联合防范机制后取得的又一次重大成果,不仅使国家文物得到有效保护,也使文物保护法在群众中得到进一步普及。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