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动态
第五批“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公示,淄川区以民俗文化入选

发布日期:2017-12-22 16:40:3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近日,第五批“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公示,淄博市淄川区以“民俗文化”入选。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文化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方案部署,省文化厅开展了第五批“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

淄川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特别是元宵节、婚姻习俗、殡葬习俗、庙会习俗等特有的民俗文化,成为淄川的重要标志。淄川区现有聊斋俚曲戏、吕剧、京剧、五音戏、豫剧等民间业余剧团70余个,民间文艺小分队、广场舞队等400余支。此外,淄川还存有一大批基层特色文化品牌,诸如寨里镇西周村“老少同乐”、将军路街道“五彩志愿者”、寨里镇黑旺村“欢乐广场”等等。

淄川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民俗文化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活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淄川区元宵节民间艺术进城扮玩表演活动自1983年开始,至今已连续举办了34届。每年都由老百姓自己演出,表演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民间民俗文化活动,如磁村花鼓、舞龙、舞狮、芯子、高跷等表演艺术。精心编排的聊斋俚曲戏《求骂》、《渔翁与城隍》、相声《爱我家园》、小品《迷失自我》,先后获山东省星光奖和泰山文艺奖,是我省文学艺术界最高奖。以我区环保先模人物孟祥民为原型,创排大型聊斋俚曲现代戏《环保卫士》在山东剧院成功演出,省内巡演20多场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