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文广新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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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87210/2012-502748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2-11-2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文广新局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九个部分。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度,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门户网站及淄博文化信息网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取得了较大进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我局切实加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采用通报制度,局办公室负责收集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并配备了两名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收发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20条。其中机构职能5条,规划计划3条。依托淄博文化信息网公开文化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1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相关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1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建立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由信息员提供信息并审核,局办公室进行专业审查,分管领导复核审查,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偏重于发布部门动态等信息。
2、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3、针对以上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执行工作制度的检查,科学配备人员,明确分工,规范程序,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