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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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87210/2018-502743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8-01-2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文广新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现公布2017年度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淄博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http://wh.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6号,邮编:255003;联系电话:(0533)2287046。
一、概述
2017年,市文广新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官方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为载体,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公众互动交流,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发布信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已经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文化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文化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0533)2287046,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当前的工作,并能够在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回复公众热点关切的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重点做好各文化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科室、工作人员,按照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09条,其中业务公开信息93条。依托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淄博市文广新局官网,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开文化类信息。
2017年,市文广新局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共计3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31件;单办件16件,共办件22件。 其中,涉及文化名城建设方面的8件,公共文化服务方面8件,文化产业方面10件,文物保护方面10件,其他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其中A类6件,B类24件,C类8件。对可以公开的所有办理结果都已进行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都已及时回复申请人,其中一条申请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相关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建立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由信息员提供信息并审核,局办公室进行专业审查,分管领导复核审查,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科室、工作人员,按照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偏重于发布部门动态等信息。
2、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执行工作制度的检查,科学配备人员,明确分工,规范程序,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