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齐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处罚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587210/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05 发布机构: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淄博齐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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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 处罚决定日期
淄博齐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91370300164280037G (淄)文综罚字〔2021〕F-000033号 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 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 10.000000    20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