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 文旅企业、商户和文化旅游景区征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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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87210/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8-2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
为进一步激发文旅消费潜力,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更好实现文旅惠民、消费惠民,助力文旅企业恢复发展,2022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启动文旅企业征集工作,现就企业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8月23日至8月25日
二、征集范围
淄博市内文化和旅游类企业、商户,涵盖A级景区、旅游线路、星级酒店、星级民宿、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传统工艺品、艺术培训(非学科类)、文化用品和文化体验等领域。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在淄博市内依法注册,具有完备的行业资质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对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当依法享有完整知识产权,拥有注册商标,无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具备良好社会形象。
(三)申报单位提供的文化旅游产品或服务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培养科学、合理、健康的文旅消费理念和习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渠道合法、服务优质。具有鲜明文化特色、创新性强的优质文旅企业将优先纳入。
(四)艺术培训(非学科类)申报单位须拥有合法办学资质(民办非企业或办学许可证),经营规范、手续齐备、近三年无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公平、公正的培训辅导协议,完备的意外伤害保障服务。个体书店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五)文艺演出类项目应当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坚持低票价惠民原则。应当有与活动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专业资质、管理与执行团队,有符合公安、消防、卫生和环境保护条件的活动场地、医疗救助预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能够保证活动安全。已完成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手续,能够按照预定计划推进实施。
(六)2022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使用“建行生活”APP作为活动合作平台之一。为保障资金结算,参加活动单位须已具备建设银行对公(个人)银行账户并上架“建行生活”平台。
四、政策支持
(一)经审核通过的文化旅游企业、商户将享有2022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标识系统使用权。
(二)可纳入2022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媒体渠道(含平面媒体、网络、微信等)择优进行宣传推介。
(三)通过审核认定、符合文化和旅游消费券使用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优惠补贴扶持,参加有关定向券活动等。
(四)参与活动的企业和商户可依托“建行生活”平台获得专项金融服务。包括企业(个人)开户及平台上架快速办理服务,个人商户收单手续费减免优惠政策等权益。
五、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区县初审——市级审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参与企业。申报主体需向所在区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 2022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文化旅游企业、商户和A级景区申报表(附件1)、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申报汇总表(附件2,其中培训类填写附件2-2,其他类填写附件2-1);
2. 法人身份证;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 开户许可证;
5. 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照片2-3张(近照,像素清晰);
6. 企业信用证明材料或信用信息。
7. 个体书店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艺术培训(非学科类)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办学资质证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旅行社需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中,企业证件须提供原件的PDF扫描件,信用证明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照片为图片格式,附件1、附件2需报送Word、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材料统一以“企业名称+材料名称”格式命名(如“新华书店中心路店+营业执照”、“山东国旅+附件1”)。
六、资格审查
各区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将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进行实地核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结合全市申报主体实际情况,重点确认申报单位的经营资质、激励文化旅游消费的能力以及经营活动合规性等,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确认参与单位,突出品牌和带动作用。
七、其他事宜
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另行通知并安排相关工作。
八、联系方式
各区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张店区:2869996
淄川区:5265286
博山区:4118868
周村区:6195898
临淄区:7216609
桓台县:8214068
高青县:6967627
沂源县:3256106
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2341720
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教育文化事业部:7013996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6030086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