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2020年度博物馆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87210/2020-505978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14 发布机构: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淄博市2020年度博物馆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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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博物馆领域“双随机”监管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评分细则。12月9日,我局抽调淄博市博物馆、蒲松龄纪念馆3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专家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带队,对蒲松龄纪念馆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实施情况

淄博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到达蒲松龄纪念馆后,首先听取了蒲松龄纪念馆的自查情况汇报,并就藏品征集流程和管理办法,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申请、实施、验收流程,临时展览和巡回展览备案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询问。随后,专家们审查了蒲松龄纪念馆藏品征集、保护、管理、利用的相关制度文件和备案文件,藏品的总账和分类账,可移动文物预防行保护项目申请、实施、验收文件,临时展览、巡展备案文件等书面材料。最后,检查组实地检查了蒲松龄纪念馆的库房、展厅,重点检查展览意识形态情况、纪念馆的安防、消防情况以及疫情防控情况。

完成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后,检查组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评分表对蒲松龄纪念馆进行量化打分,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目前,蒲松龄纪念馆根据检查组意见积极进行整改提升。此次对蒲松龄纪念馆进行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已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检查结果

    蒲松龄纪念馆检查得分为94.3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藏品保护管理检查32.3分

蒲松龄纪念馆在藏品征集方面有完善的征集制度、严格的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陈列(保管)部具体负责征集工作。征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科目,使用合规,账目清楚。

蒲松龄纪念馆藏品管理制度完备,账目、档案完整,备案信息完善。藏品管理坚持账物分开的原则,总账清晰,分账准确,科学编目,详细记录藏品质地、年代、来源等信息。一级文物建有独立档案,新入藏藏品及时建档,全馆15595件(套)藏品全部备案。

蒲松龄纪念馆库房管理制度健全。坚持账、物分管,藏品提用进、出库记录完整。藏品存放合理、规范,一级文物和易损易坏等珍贵文物保存在专柜中。库房重点部位具备操控温湿度功能,采光、照明条件良好,环境整洁,无异味。库房日记、藏品养护记录和登记手续完善。执行定期查库制度,每年至少对珍贵文物组织一次巡察。

文物定级方面。蒲松龄纪念馆共有9件一级文物,其余藏品均未定级,存在藏品定级工作开展不及时的问题。

蒲松龄纪念馆未开展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等工作,无馆藏珍贵文物借用、调拨、交换事项。

(二)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检查20分

2015年,蒲松龄纪念馆开始筹备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该项目是经国家文物局审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

1、项目方案审批情况。2018年6月15日,经蒲松龄纪念馆馆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委托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编制《蒲松龄纪念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2018年10月26日,省文物局对方案作出批复(鲁文博函【2018】83号),项目编号:PE-2019-4013。2019年4月,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申报资金是738万元,实际批复资金126万元。2019年5月,根据批复资金情况修改《实施方案》。2019年7月9日,收到淄博市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淄财科教指【2019】1号),126万拨款下拨到位,项目编码:Z135050009036。2019年9月22日,召开《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

2、项目实施情况。2019年11月,蒲松龄纪念馆按程序,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投标。2019年12月4日,天津森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是119万,与之签订预防性保护项目政府采购合同。2019年12月10日,天津森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完成现场勘察。2020年1月—4月10日,受疫情影响,项目暂停施工。2020年4月15日—4月30日,恒湿洁净展柜施工安装。2020年5月8日—5月20日,恒湿储藏柜施工安装。2020年5月21—5月30日,完成系统调试及培训。

3、项目验收情况。2020年6月11日,蒲松龄纪念馆邀请相关专家召开“蒲松龄纪念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结项验收会,来自故宫博物院、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省文物保护中心、省博物馆的专家以及淄博市文旅局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与会专家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4、预算执行情况。1)招标项目资金:119万元,其中高气密沿墙展柜101.4万,库房用恒湿气密储藏柜17.6万。(2)专家评审费及会议费2.54万。(3)节能型恒湿气密展柜3.57万。(4)库房用书柜、展厅展示牌等0.89万。共计12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除上述一项预防性保护项目外,蒲松龄纪念馆未开展其他抢救性保护修复项目、数字化保护项目和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申报等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

(三)陈列展览备案管理检查10分

2018年,因回顾展厅出现房屋渗漏问题,蒲松龄纪念馆对原回顾展室进行重新装修、提升了硬件设施,并与淄川区纪委合作,围绕廉政主题结合《聊斋志异》有关故事内容,装修提升为“刺贪刺虐”主题展,但未能及时备案。

2019年以前举办的临时展览报备工作不完善,2019年后举办的临时展览均向市文旅局进行了报备。无出入境展览。

(四)博物馆的日常监督管理32分

蒲松龄纪念馆严格把控展览内容的意识形态问题。无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照片、题词等展览内容,不存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

蒲松龄纪念馆是国家、省市文物保护安全必查单位之一,安防、消防、交接班等制度完善,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蒲松龄纪念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对开放区域定时消杀,游客进出故居景区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在游客高峰期严格控制展厅游客人数,实行网上提前预约制度。从疫情初期至今,未发生公共健康安全事件。

(五)整改意见

检查组认为蒲松龄纪念馆在藏品保护管理、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展览陈列备案和其他博物馆日常管理事项方面总体工作情况较好,同时发现以下问题:

1、2019年以前的临时展览和巡展备案不完备;

2、上世纪80年代后,馆藏文物未开展过定级工作。

对此,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1、依法加强临时展览备案工作;

    2、申请做好藏品定级工作;

蒲松龄纪念馆专家意见及评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