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对《关于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周村培德中学旧址进行修缮的请示》的批复发文机关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淄文旅函〔2023〕13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587210/2023-5379884
成文日期
2023-04-27
发文日期
2023-04-28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对《关于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周村培德中学旧址进行修缮的请示》的批复
淄文旅函〔2023〕13号
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周村培德中学旧址进行修缮的请示》(周文旅发〔2022〕71号)及所附修缮保护方案收悉,经审核、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设计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方案,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二、修改建议
1.去掉铁门铁艺后加工的部分。
2.补充修缮费用控制。
3.补充图纸的维修量化,明确装饰材料、材质及做法要求。
4.补充房顶及周边灌木的处理,用环嗪酮做化学除根。
5.补充、完善维修部位的评图与施工图,凡植筋加固处需要做施工前详图。
6.补充建筑修缮后的效果图。
7.注意楼房落水管配置,妥善考虑落水量。
8.补充雷防设施。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经你局核准后组织实施,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我局备案。
四、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布置管理、围挡和支护等准备工作。
五、施工中请你局加强施工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六、工程竣工后,由你局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七、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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