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 基本信息
  • 法定职责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直属单位
  1. 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2:00 ,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3-2287046
    通信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5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5号
    传真电话: 0533-2285430
    邮政编码: 255020
    E-mail: swljbgs@zb.shandong.cn
  2. 法定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淄博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文化和旅游局整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文物事业管理局承担的文物保护等行政职能,市广播电视台承担的广播电视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主要负责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及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组建后的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规格,加挂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牌子,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

  3. 领导分工
    • 姓名:宋爱香
    • 职务: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市文物局局长
    • 分工:主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全面负责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 简历:女,汉族,1970.03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姓名:严 旭
    • 职务: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 分工:分管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市场推广科、资源开发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分管市图书馆、市文化馆。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联系淄博文旅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保利大剧院。
    • 简历:男,汉族,1971.07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
    • 姓名:陈少勇
    • 职务: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分管政策法规科、市场管理科、执法督查科、 广播影视管理科。协助宋爱香同志分管办公室。分管市文化市场综 合执法支队、淄博文化开发总公司。分管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 产工作。 负责联系市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协助宋爱香同志负责局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 简历:男,汉族,1979.09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 姓名:丁德翠
    • 职务: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分管财务审计科、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文物保护与考古科、革命文物科。分管市博物总馆、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 简历:女,汉族,1969.01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姓名:陶志宇
    • 职务: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分管艺术科、 新闻出版管理科、直属机关党委。协助宋爱香同志分管组织人事科。分管市演艺中心、市五音戏艺 术传承保护中心、市美术馆。负责联系淄博保利大剧院。协助宋爱香同志负责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 简历:男,汉族,1970.03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中共党员。
    • 姓名:梅青
    • 职务:挂职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 分工:负责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精品民宿规模化发展、高等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
    • 简历:女,汉族,1970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中共党员。
    • 姓名:张振香
    • 职务: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县级干部
    • 分工:联系协调张店区、淄川区、桓台县、高新区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
    • 简历:男,汉族,1964.03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姓名:吴晓晖
    • 职务: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 分工:联系协调周村区、临淄区、高青县、文昌湖区、经开区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
    • 简历:男,汉族,1967.11生,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中共党员。
    • 姓名:翟慎波
    • 职务: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三级调研员
    • 分工:联系协调博山区、沂源县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
    • 简历:男,汉族,1964.01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姓名:张波
    • 职务: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三级调研员
    • 分工:配合丁德翠同志工作。
    • 简历:男,汉族,1966.01生,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中共党员。
    • 姓名:赵凌云
    • 职务: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三级调研员
    • 分工:配合严旭同志工作。
    • 简历:女,汉族,1971.06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姓名:李咏芹
    • 职务: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 分工:配合丁德翠同志做好市博物馆、市美术馆新馆规划建设工作。
    • 简历:女,汉族,1970.03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4. 内设机构
    名称:办公室(挂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
    魏德志
    电话:
    0533-2150196
    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后勤服务、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工作。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名城建设。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发布文化和旅游安全信息。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名称:政策法规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负责人:
    袁冲
    电话:
    0533-2306869
    职责:
    负责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开展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组织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统筹协调制定文化和旅游有关政策。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名称:组织人事科(挂人才科、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
    张凯
    电话:
    0533-2187187
    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人才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才引智”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负责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城市合伙人、企业家荣耀卡等对人才的惠民服务项目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财务审计科(挂统计科牌子)
    负责人:
    王蕾
    电话:
    0533-2112135
    职责:
    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市级重点以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管理全市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专项经费。监测全市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统筹协调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负责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
    名称:艺术科
    负责人:
    赵文琦
    电话:
    0533-2286160
    职责:
    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书法、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做大做强演艺事业。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公共服务科
    负责人:
    黄磊
    电话:
    0533-2112779
    职责: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承担文化惠民工程,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对口支援协作工作。统筹落实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院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负责人:
    周文新
    电话:
    0533-2287163
    职责: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产业发展科
    负责人:
    邱彪
    电话:
    0533-2152736
    职责:
    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推进文化、旅游项目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统筹文化和旅游“双招双引”工作。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六保六稳工作。负责文旅新业态(夜间经济)等工作。负责经济运行相关工作。负责文旅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市场推广科
    负责人:
    赵虎
    电话:
    0533-2287190
    职责:
    负责拟订全市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淄博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淄博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文化和旅游市场。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节事活动、大型营销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我市政府、民间以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指导、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负责济淄一体化、省会城市圈工作。负责舆情管控工作。负责局网站、媒体运行维护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资源开发科
    负责人:
    秦怀英
    电话:
    0533-2287096
    职责:
    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商品、旅游购物。承担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红色旅游、工业旅游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扶贫工作。统筹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配合开展旅游道路、停车场等景区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市场管理科
    负责人:
    赵海峰
    电话:
    0533-2287068
    职责:
    市场管理科(挂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有关标准的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及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发布文化和旅游安全信息。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等有关工作。牵头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执法督查科
    负责人:
    王晶
    电话:
    0533-2287095
    职责:
    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新闻出版管理科
    负责人:
    宋光文
    电话:
    0533-2285497
    职责:
    贯彻执行新闻出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新闻出版阵地管理。负责起草全市新闻出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印发、复制、出版物发行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闻、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市新闻出版事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对全市出版物内容监管和审读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全市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建设和全民阅读工作。负责全市著作权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及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书香淄博”建设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广播影视管理科
    负责人:
    董学锋
    电话:
    0533-2287009
    职责:
    负责统筹规划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贯彻执行广播影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广播影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全市广播影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管全市广播影视宣传和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市广播影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广播影视重大活动和广播影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广播影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组织市内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内容审查,负责电影档案管理、电影专项资金管理,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
    负责人:
    安晓露
    电话:
    0533-2171232
    职责:
    负责编制、审核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依法负责全市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和设立备案的相关工作。管理全市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市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调拨、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征调、交换、捐赠。指导、检查全市博物馆文物安全工作。负责革命文物保护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文物保护与考古科(挂大遗址保护科牌子)
    负责人:
    田清清
    电话:
    0533-2170791
    职责:
    管理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组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统筹指导市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指导世界文化遗产、工业遗存、农业遗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宗教设施等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考古遗址公园监督管理。负责监管全市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负责全市区域内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在淄博境内和水域所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指导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检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组织申报或审批、验收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革命文物科
    负责人:
    罗永华
    电话:
    0533-2287189
    职责:
    拟定全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科室监督管理全市可移动和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和公布工作。指导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协调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革命文物,征集社会上流散革命文物,审核革命文物的征调、交换、捐赠。指导、监督全市革命文物安全工作。协助开展红色旅游、研学游工作。
    名称:机关党委
    负责人:
    李洋
    电话:
    0533-2287090
    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负责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市直文旅系统工会工作。负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纪检、廉政工作。负责社区“双报到”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 直属单位
    名称:淄博市博物总馆
    负责人:侯本兵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417号淄博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0533-2177866
    职责:
    (一)建立健全博物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安全防范等相关规章制度,做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 (二)做好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藏品征集、保管、展览、研究和修复工作。 (三)建立健全博物馆策展人制度,开展国内外文物展览、巡展和文化推广交流等活动。 (四)发挥博物馆集群优势,高水平做好以齐文化为引领的地域文化传承、挖掘和阐释工作,加强宣传推介力度,进一步擦亮打响齐文化品牌,塑造提升聊斋文化品牌,打造陶瓷琉璃文化品牌,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五)发挥博物馆社会职能,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开展具有时代性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引领博物馆各类学会、协会发挥好借智聚才、学术研究及文化宣教作用。 (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研究工作,开展出土文物保护、修复、利用等业务工作。 (七)开展博物馆及齐文化、聊斋文化、陶琉文化的学术研究、刊物编辑工作。 (八)开展博物馆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台账、智慧讲解系统和线上展览等平台,创新文物管理和展览形式。 (九)挖掘阐释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做好文物活化利用工作。负责博物馆衍生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动文博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十)协调和管理淄博市博物馆、淄博陶瓷琉璃博物馆、蒲松龄纪念馆、淄博市考古研究所、淄博市文物保护修复所的党建、人事、财务等综合性事务工作,指导相关业务工作。 (十一)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安排及实际工作需要,对市内其它国有文博单位、非国有博物馆提供业务指导,促进资源共享,推动文博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助力文物强市建设。 (十二)根据实际工作和文旅发展规划需要,做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名称:淄博市图书馆
    负责人:姜艳平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437号
    联系方式:0533-2286916
    职责:
    (一)收集各类型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理和管理维护,开展特色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全面收集、整理地方文献,收集并促进古籍包括民国文献的保护、展示、开发、利用,推进淄博市文献信息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区域内资源共建共享。 (二)推进单位信息化、智慧化、数字化开发建设,开展数字图书馆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作,面向社会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包括图书、报刊、数字资源等文献资料的查询、借阅、复制、利用等,开展读者信息服务,包括参考咨询、信息发布等。 (三)优化读者服务,做好图书借阅、报刊阅览服务,做好免费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的针对性文化服务。 (四)举办讲座、展览、教育培训、参观等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开展传统文化互动体验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 (五)开展图书流动服务,推进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面向政府机关、学校、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军营等提供文献信息资源、数字资源及其它文化服务。 (六)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名称:淄博市文化馆
    负责人:张雅娜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417号文化中心C组团2幢
    联系方式:0533-2287079
    职责:
    (一)承担策划、组织、实施全市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节庆及惠民文化活动,指导开展基层文化活动等工作。 (二)组织举办公益性艺术辅导培训、展览、讲座,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服务,做好大众文艺的普及工作。 (三)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组织培育和扶持馆办团队,做好对基层文化人员和文艺骨干的培训及辅导工作。 (四)承担文艺创作与指导工作,开展艺术科学和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组织群众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和推广。 (五)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推进与院校、协会、社会培训机构的协作组织建设,促进社会化合作。 (六)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和搜集整理工作,承担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服务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保障工作。 (七)挖掘和保护地域文化,开展民间文化交流,做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弘扬和传播工作。 (八)承担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工作。 (九)推进单位信息化、智慧化、数字化开发建设,构建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提供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 (十)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名称:淄博市演艺中心
    负责人:孙维玲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十七中北街3号
    联系方式:0533-2778861
    职责:
    (一)创作、编排、演出京剧新剧目,恢复、创排、演出经典剧目、传统剧目。 (二)创作、编排、演出歌剧新剧目,复排、加工提高、演出经典剧目。 (三)创作、编排、演出弘扬主旋律的精品舞剧。 (四)承担全市大型经贸、旅游、节庆、主题活动等各类大型演出活动的组织策划,提供电影、戏剧、录像,放映及其他文艺演出活动的策划、推广服务和广告宣传保障。 (五)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艺术服务,组织开展“送演出、文艺辅导下乡、进社区、进厂矿、进军营、进校园”等惠民演出活动。 (六)组织开展“文旅联姻”演出活动,推行“景区+演艺”旅游娱乐模式,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七)组织开展艺术培训、社会音乐考级培训等相关工作。承担戏曲进校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及宣传普及相关工作。 (八)引进、培养和合理使用优秀艺术人才,不断提高全体演职人员素质。 (九)借助新媒体、新传播渠道,推进演出演播并举、线上线下融合的“互联网+演艺”新形式,组织创作适合线上观演、传播、消费的云演艺作品,推进演艺中心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设。 (十)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名称:淄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负责人:牟永波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5号
    联系方式:0533-2287011
    职责:
    主要负责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名义履行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级的执法职责。 2.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县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组织开展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文化市场领域重大执法专项行动。承办国家、省有关管理部门交办的案件。 3.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依法监管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文化市场领域秩序。参与制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管理制度、业务规范,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负责指导监督区县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信息及时主动、依法公开,做好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上报工作。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流程,指导区县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目录清单编制工作; 5.负责市级并指导区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综合执法标准规范,加强队容风纪管理。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增强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 6.负责市级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做好对区县行政执法机构信息化建设的指导监督。 7.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依法做好全市非法出版物鉴定工作。 8.负责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配合司法机关做好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等相关衔接工作。 9.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文化市场领域服务纠纷、投诉举报,做好“诉转案”调处工作,对区县处罚不当和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进行纠正或处理; 10.负责本单位及相关执法领域的安全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文化综合市场领域重大事故和应急事件处置中的综合执法工作。 11.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 12.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淄博市五音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负责人:马光舜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南西六路4号
    联系方式:0533-2862575
    职责:
    (一)承担五音戏艺术理论人才、创作人才、表演人才的引进、教育和培养,发展和壮大五音戏人才队伍。 (二)组织实施大型文化艺术表演活动,承担五音戏艺术节、戏曲进校园、文化惠民活动等相关工作,做好五音戏的传承、展示工作。 (三)拟订五音戏艺术创作生产、课题研究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五音戏新创、改变和移植剧目的创作工作,做好五音戏精品创作、课题拓展、专著出版、学术研究以及五音戏与高校间传承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承担五音戏的创作研究、五音戏历史资料挖掘保护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工作,扩展跨界交流融合,促进五音戏同不同艺术形式、院团剧种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承担单位信息化、智慧化、数字化开发建设,创新扩展五音戏数字保护渠道,做好弘扬五音戏遗产文化相关资讯的搜集、抢救及相关资料的整理等工作。 (六)做好五音戏博物馆来访旅游团队的服务接待工作,做好五音戏博物馆的宣传推介工作,做好收藏、展示、教育、研究等相关职责,发挥五音戏博物馆的五音戏艺术传承、保护、弘扬窗口及推广载体和实践基地作用。 (七)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名称:淄博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
    负责人:刘莲静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40号
    联系方式:0533-2287236
    职责:
    (一)承担全市文物保护、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研究工作; (二)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市智慧文旅建设实施工作、全市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开发应用、品牌建设及宣传推广工作。
    名称:淄博美术馆
    负责人:杜 煜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0533-2768887
    职责:
    (一)免费开放美术馆设施、场地,组织开展美术、书法艺术创作、展览、讲座。 (二)做好美术精品的收集和收藏。 (三)结合我市当地历史人文和风景名胜,创作具有当地特色的艺术作品,利用美术馆和书画院平台进行展览推广,积极推进写生基地建设。 (四)编辑《淄博书画》刊物。 (五)承担教育、培养、发掘引进书画专业人才工作。 (六)推进美术馆以收藏保管、展览交流、学术研究、观众服务和行政管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美术馆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智慧化建设。 (七)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