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图书馆与淄博市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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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为读者服务,日前,桓台县图书馆与淄博市图书馆签订了《图书馆馆际互借协议书》,从即日起两图书馆开始实现馆际互借,通借通还。持有桓台县图书馆借书卡的读者,可以凭卡在淄博市图书馆借阅图书,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淄博市图书馆即可,无须另外办证。同样,持有淄博市图书馆借书卡的读者亦可在桓台县图书馆借阅图书,不用再交纳任何办证费用,极大的方便了两地读者,实现了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 同时,桓台县图书馆正式启用二代身份证办理个人图书借阅业务,读者只需要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图书馆进行注册后即可成为桓台县图书馆的有效读者,并可在全县各个分馆借阅图书,通借通还。 桓台县图书馆的读者证分借书证、身份证借书证两种。持有借书证的读者每证每次可借图书1册,全面推行身份证借书证后,读者每次最多可借阅图书3册,借期为30天。此举不仅方便读者办理办证、外借手续,更提高图书馆的工作效率,对充分调动读者借阅积极性,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桓台”有着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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