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惠民消费季
关于兑付特约文化企业、商户2019年2月份文化惠民消费券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3-19 11:16:40 浏览次数: 来源: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2019年2月,参加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的特约企业、商户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计确认后,本次拟对以下9家特约企业、商户使用的消费券资金进行兑付。现予以公示:

(一)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参与2019年2月活动消费7,175.00元,拟拨付7,175.00元。

(二)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参与2019年2月活动消费18,730.00元(含部分1月份使用的优惠劵),拟拨付18,730.00元。

(三)山东原素生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与2019年2月活动消费705.00元,拟拨付705.00元。

(四)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铝城购物中心参与2019年2月活动消费2,670.00元,拟拨付2,670.00元。

(五)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参与2019年2月活动消费55,220.00元,拟拨付55,220.00元。

(六) 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参与2019年2月活动消费8,930.00元,拟拨付8,930.00元。

(七)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参与2019年2月活动消费12,155.00元,拟拨付12,155.00元。

(八)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参与2019年2月活动消费46,760.00元,拟拨付46,760.00元。

(九)淄博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淄川购物广场参与2019年2月活动消费1,850.00元,拟拨付1,850.00元。

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至3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 系 人:房思举

联系电话:0533-2152736

来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5号 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产业科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3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