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付特约文化企业、商户2019年1月份文化惠民消费券资金的公示 | ||||
|
||||
2019年1月,参加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的特约企业、商户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计确认后,本次拟对以下10家特约企业、商户使用的消费券资金进行兑付。现予以公示: (一)博山宝石陶瓷有限公司参与2019年1月活动共使用590.00元,拟兑付590.00元。 (二)山东大众报业集团鲁中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137,120.00元,拟兑付137,120.00元。 (三)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12,040.00元,拟兑付12,040.00元。 (四)山东原素生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450.00元,拟兑付450.00元。 (五)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720.00元,拟兑付720.00元。 (六)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47,780.00元,拟兑付47,780.00元。 (七)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铝城购物中心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2,360.00元,拟兑付2,360.00元。 (八)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20,730.00元,拟兑付20,730.00元。 (九)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16,990.00元,拟兑付16,990.00元。 (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49,120.00元,拟兑付49,120.00元。 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至3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 系 人:房思举 联系电话:0533-2152736 来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5号 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产业科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2月27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