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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付特约文化企业、商户2019年1月份文化惠民消费券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2-27 14:10:25 浏览次数: 来源: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2019年1月,参加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的特约企业、商户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计确认后,本次拟对以下10家特约企业、商户使用的消费券资金进行兑付。现予以公示:

(一)博山宝石陶瓷有限公司参与2019年1月活动共使用590.00元,拟兑付590.00元。

(二)山东大众报业集团鲁中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137,120.00元,拟兑付137,120.00元。

(三)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12,040.00元,拟兑付12,040.00元。

(四)山东原素生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450.00元,拟兑付450.00元。

(五)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720.00元,拟兑付720.00元。

(六)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47,780.00元,拟兑付47,780.00元。

(七)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铝城购物中心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2,360.00元,拟兑付2,360.00元。

(八)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20,730.00元,拟兑付20,730.00元。

(九)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16,990.00元,拟兑付16,990.00元。

(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参与1月活动共使用49,120.00元,拟兑付49,120.00元。

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至3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 系 人:房思举

联系电话:0533-2152736

来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5号 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产业科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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