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文物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全市博物馆安全防护情况专项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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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6日,市文物局联合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先后对桓台县、博山区、周村区共计7家国有博物馆的安全防护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我市《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 结合我市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实际,前期,市文物局、市公安局重新对淄博市国有博物馆风险单位和风险等级进行了划定,补充完善淄博市国有博物馆风险等级名录,并联合下发《关于对全市博物馆安全防护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各区县公安机关、文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三级以上风险等级博物馆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在安全检查中,部分单位还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市文物局、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负责同志提出了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安全工作是博物馆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对于确保文物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市文物局已将博物馆安全工作纳入区县文化出版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显示出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接下来,市文物局将继续会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对淄川、高青、临淄等区县博物馆开展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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