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付特约文化企业、商户2018年6月份(第二次)文化惠民消费券资金的公示 | ||||
|
||||
2018年6月(第二次),参加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的特约企业、商户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计确认后,本次拟对以下7家特约企业、商户使用的消费券资金进行兑付。现予以公示: 1、山东原素生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4-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550.00元,拟兑付资金550.00元。 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淄博市分公司5-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398,330.00元,拟兑付资金398,330.00元。 3、博山宝石陶瓷有限公司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60.00元,拟兑付资金60.00元。 4、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28,535.00元,拟兑付资金28,535.00元。 5、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505.00元,拟兑付资金505.00元。 6、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额11,240.00元,拟兑付资金额11,240.00元。 7、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199,940.00元,拟兑付资金199,940.00元。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至8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 系 人:房思举 联系电话:0533-2152736 来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6号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科
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7月31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