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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付特约文化企业、商户2018年6月份(第二次)文化惠民消费券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31 10:38:1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2018年6月(第二次),参加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的特约企业、商户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计确认后,本次拟对以下7家特约企业、商户使用的消费券资金进行兑付。现予以公示:

1、山东原素生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4-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550.00元,拟兑付资金550.00元。

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淄博市分公司5-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398,330.00元,拟兑付资金398,330.00元。

3、博山宝石陶瓷有限公司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60.00元,拟兑付资金60.00元。 

4、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28,535.00元,拟兑付资金28,535.00元。

5、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505.00元,拟兑付资金505.00元。

6、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额11,240.00元,拟兑付资金额11,240.00元。

7、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199,940.00元,拟兑付资金199,940.00元。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至8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 系 人:房思举

联系电话:0533-2152736

来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6号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科

 

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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