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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付特约文化企业、商户2018年6月份文化惠民消费券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16 16:56:4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2018年6月,参加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的特约企业、商户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计确认后,本次拟对以下7家特约企业、商户使用的消费券资金进行兑付。现予以公示:

1、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5-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860,295.00元,拟兑付资金860,295.00元。

2、山东大众报业集团鲁中传媒发展有限公司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22,175.00元,拟兑付资金22,175.00元。

3、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5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60.00元,拟兑付资金60.00元。 

4、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5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1,275.00元,拟兑付资金1,275.00元。

5、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临淄分公司5-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1,090.00.元,拟兑付资金1,090.00.元。

6、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博山分公司5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315.00元,拟兑付资金315.00元。

7、桓台黑马电影城有限公司6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40.00元,拟兑付资金40.00元。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 系 人:房思举

联系电话:0533-2152736

来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6号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科

 

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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