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付特约文化企业、商户2018年5月份文化惠民消费券资金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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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参加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的特约企业、商户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计确认后,本次拟对以下5家特约企业、商户使用的消费券资金进行兑付。现予以公示: 1、临淄维恩艺术培训学校2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6,935.00元,拟兑付资金6,935.00元。 2、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博山分公司4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110.00元,拟兑付资金110.00元。 3、桓台黑马电影城有限公司5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150.00元,拟兑付资金150.00元。 4、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5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24,405.00元,拟兑付资金24,405.00元。 5、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5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32,530.00元,拟兑付资金32,530.00元。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至6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 系 人:房思举 联系电话:0533-2152736 来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6号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科
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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