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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付特约文化企业、商户2018年4月份文化惠民消费券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21 15:13:2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2018年4月,参加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的特约企业、商户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计确认后,本次拟对以下5家特约企业、商户使用的消费券资金进行兑付。现予以公示:

1、桓台黑马电影城有限公司4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490.00元,拟兑付资金490.00元。

2、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4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16,000.00元,拟兑付资金16,000.00元。

3、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4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13,180.00元,拟兑付资金13,180.00元。

4、山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4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8,540.00元,拟兑付资金8,540.00元。

5、淄博市淄川振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4月份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20.00元,拟兑付资金20.00元。

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 系 人:房思举

联系电话:0533-2152736

来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6号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科

 

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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