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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组织召开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8-04-02 10:48:2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3月28日上午,市文广新局组织召开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培训会,对区县文化部门和文化企业、商户的110多名工作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上,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分别就如何参加试点工作、使用省级两级平台以及做好财务结算工作等进行了详实的讲解,并就与会人员疑问进行现场解答。

淄博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采用“居民文化消费激励+文化消费券”的运行模式,居民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e文齐韵”、每日签到、活动分享、评价场馆获取积分,然后使用积分兑换文化消费券,持文化消费券到签约的试点文化企业、商家消费,获得一定比例的文化消费优惠。此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不定期发放一定数量的零积分文化消费券,居民无需积分即可直接领取。目前,消费券设有5元、10元、20元、30元、50元、80元、100元等七种面额。居民在出版物、电影、文创产品、文化旅游、文体培训、文化用品类企业消费优惠20%,观看文艺演出优惠50%。按照“公平公开、先领先得”的原则,每人可享受最高500元的年度补贴。

 


 

截至目前,共有44家公共文化场馆、42家文化企业和商户签约上线“e文齐韵”,70家文化企业、商户有签约意向,涉及新闻出版发行服务、电影、文化艺术服务、文创产品、文化旅游等文化消费门类。自2月12日正式启用“e文齐韵”以来,分两批发放文化消费券100万元,核销消费券467615元,直接拉动消费2860602.83元,拉动比611.75%。

据了解,省、市、区三级财政均安排了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居民文化消费。淄博市财政共安排2000万元文化消费试点专项资金,各区县也将安排100-200万元不等的财政专项资金,预计全市用于推进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财政资金将不少于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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