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付特约文化企业、商户2017年文化惠民消费券资金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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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参加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的特约企业、商户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审计确认后,本次拟对以下5家特约企业、商户使用的消费券资金进行兑付。现予以公示: 1、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207,150.00元,拟兑付资金207,150.00元。 2、山东大众报业集团鲁中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35,360.00元,拟兑付资金35,360.00元。 3、国井酒业有限公司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4,500.00元,拟兑付资金4,500.00元。 4、齐鲁幼教集团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56,340.00元,拟兑付资金56,340.00元。 5、淄博众和凡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使用文化惠民消费券金额1,130.00元,拟兑付资金1,130.00元。 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至4月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 系 人:房思举 联系电话:0533-2152736 来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6号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科
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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