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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督查组到我市进行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第一轮联合督查

发布日期:2018-10-17 17:00:29 浏览次数: 来源:淄博市文物局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全省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10月9—10日,省文物局、省消防总队组成联合督查组,由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处长倪国圣带队,对我市三级以上博物馆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市文广新局党委委员、市文物局局长宓传庆,市文物局副局长于崇远、宋杰,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副科长魏晓鸣,市文物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省级督查组,先后对青城文昌阁、齐文化博物馆、淄博市博物馆、淄矿集团德日建筑群、蒲松龄故宅(蒲松龄纪念馆)、颜文姜祠等博物馆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现场督查,重点对这些单位的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消防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消防制度、应急预案、逃生演练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督查组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向各博物馆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方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督查组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待此次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坚决整改到位,扎实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文物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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