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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文广新局关于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11-29 14:01:1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 ]

根据市法制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反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如下:

 一、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按照《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市文广新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公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评价制度》等成套依法决策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出台。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登记、审查备案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范围、起草程序、内容审查、登记备案等程序进行了再次明确。同时规定规范性文件务必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对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强化行政执法落实力度。对全市文化系统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所有执法检查和处罚案件要严格按照机关权责清单,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切实用好发挥好行政执法网作用。同时研究制定了全市文化系统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做到案件办理程序合法正当、符合案卷评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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